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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今天工商第二版,提到幾個科技大老抨擊稅改,引用某人的話:「科技人賺錢並不是一種罪惡」。

沒有人說他們賺錢是種罪惡啊,只是要他們繳跟其他人一樣的稅罷了,難道以前一路繳20%以上的公司都是因為他們罪惡嗎?

最近拜訪很多公司,有些是做傳產的、有些是做科技裡面的傳產﹝例如電源線等等﹞的,他們的毛利率可能有20%、30%、40%以上,他們可能在其產品市場是全球前十大品牌,他們可能熬了三十年以上、跑了多年的三點半,才終於熬到現在的成就。而他們聊到最低稅負制的時候,常常既苦笑又驕傲地說:「哈哈那個沒影響啦!我們繳稅都繳25%以上,繳了XX年囉!」

也許這次制度過關的速度與溝通是有點問題,但我覺得最低稅負制的方向,長遠來說對國家有益,也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有時候,不要得了多年便宜還賣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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