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中,如果有個人,能讓你覺得「活下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並且開始對死亡感到怨恨與恐懼,那應該是一種幸福。

不曉得有多少人跟我的觀點一樣,也許大部分的人會覺得,人本來就怕死,不管有沒有「那個人」出現,都一樣怕。不過我是個老認為「死了就死了,至少這樣我就不用唸書/上班/受苦受難了」的人,所以要是哪天我很懦弱地對你說,「碼的我好怕死翹翹」,那這句話的翻譯大概是「我很愛你」。有一種愛情電影是我很迷的,就是原本很能接受死亡、或是很想去死的女主角,卻遇上了她很愛的男主角,讓她看法開始改變。在我心中有兩部片是代表。﹝以下有劇情!﹞

「留住一片情」(A Walk to Remember):背景是所高中,某個老是耍流氓的男生(Shane West),愛上了虔誠的基督教徒(Mandy Moore),這兩人根本毫不搭嘎,卻沒來由地愛上對方。然而交往一陣子後女生告訴男生,她罹患血癌,身體對化療已經沒有反應,目前是等死階段。男生當然很氣,氣她為何這麼晚才告訴他,但女生說她太害怕失去他。她原本已經接受了命運,但是他的出現卻破壞了她所有的平靜,她說:「I do not need a reason to be angry with God!」。這部片結局如何,在此我就不說了。但是男生知道狀況了之後,就陪女生盡快完成她的所有願望,度過開心美好的日子。

「奪命鴛鴦」(Kill Me Later):這部片劇情頗不正常,卻是我心目中浪漫度前三名的電影。一名一心求死的銀行女職員(Selma Blair),到頂樓正準備跳樓時,一位心地善良卻因生活所迫而搶銀行的搶匪(Max Beesley)闖上頂樓。警察已經追上了,情急之下搶匪抓了女職員當人質,逃過一劫。在兩人逃亡的路上,搶匪請女職員繼續陪他假扮人質,這樣他才能保命,女職員答應了,條件是事過境遷之後,搶匪一定要殺她﹝也就是片名"Kill Me Later"的由來﹞。後來搶匪覺得已經逃過一劫,不需要人質了,但他又根本從沒殺過人、也不想殺人,所以求女職員走,希望她好好活下去。沒想到她一離開搶匪,就馬上準備去撞電車尋死。搶匪看不過去,又救了她,要她待在他身邊,別老是自殺。於是大家也可以猜到,他們倆漸漸愛上了對方。於是,到了最後,又被警察追殺到一座橋上,搶匪對女職員說,讓我們往下跳吧,此時女主角卻害怕地說:「可是...我現在不想死了耶...」於是搶匪保證這樣跳下去不會死,之後他們逃到墨西哥開餐廳過著開心的生活。

也許我太常在心裡喊著「去死算了」,所以老覺得遇到一個讓我很想活的人真是不簡單,簡直浪漫到爆!於是對上面這兩部片情有獨鍾。但我必須說,雖然這兩部的成本都很低,演員也屬於青春型或是不紅型,不過卻非常好看,導演也很用心。我很想花力氣多寫一點,不過短期內大概都沒力氣...所以不好意思啦,讓我先丟個很無趣的開場白,以後再補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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