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這篇文章是2002年3月7日寫的,這陣子翻閱舊文章時發現它,重看了一遍,讓我覺得很想鑽地洞躲起來:「我也有這麼噁心、這麼假裝文藝小資的時候!」但在羞恥過後,這整件事的荒謬(是指「我怎麼曾經是那種人」)卻又讓我大笑。人都有過去啊,讓大家看看我以前多ㄙㄨㄥˊ吧。

***

走進上海衡山路那家Bourbon Street
彷彿走進了Sodom與Gomorrah
黑暗的環境中還有濃濃的灰霧籠罩著想要來狂歡的人群
那灰霧的組成分子有些來自上百支點著的煙
有些則來自上一場剛結束的歡愉中
尚未散去的所有甜腥的體味與汗味 所有來自地獄的邪惡陰影
女孩們臉上厚重的銀粉猶新猶亮
跳舞時一派年輕氣息
卻掩飾不了眼神中的老成滄桑與絕望
推銷各品牌酒精飲料的短裙美眉
強迫式地逼問你要不要喝她們的酒
彷彿入到地獄前必須接受的惡鬼糾纏

我漸漸融化在這場景裡
各色閃耀的燈光都變成了魔鬼的眼
激情跳動的人群也成了群魔亂舞
在這魔鬼的盛/聖宴中
一種扭曲的快感從自我設限已久的心底突然硬是鑽了出來
血光四濺
是怎樣的生活
讓人必須從邪惡與黑暗中才得以解放
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音樂聲響越來越大
不絕的低音鼓彷彿化身作異教祭典中的鼓噪聲
在這個反宇宙裡
只求能將耳膜震破
聽到心中最純粹的聲音

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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