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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開始,市面上就有許多討論愛情的書籍、文章,同樣的話題永遠討論不完,但這些討論不像對國際事務、社會狀況的討論,可以根據理性決定;對愛情的觀點,其實都只是種過程,反映的不是理性的思考結果,而是配合當時的個人經歷與情緒。所以,前陣子翻翻自己過去對愛情的看法、再看看別人的,只覺得這是個無解的迴圈,與當時的心境太相關了。有時候會憤世嫉俗地認為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如何如何、若是發生了A就一定代表B、永遠期待最壞卻發現它們都會成真;有時又會覺得世界沒那麼糟,就算很糟也會有特例。大家看愛情文章時,也只是在找此時此刻最想聽到的說法,試圖安慰自己或打醒自己,其實並不能真正找到終極解答。

這也是我很少在部落格寫愛情相關文章的原因,因為一定會前後矛盾,甚至今天也可以跟昨天矛盾。有位我的好友,就是以找出我的矛盾為樂,對於其他事件的矛盾我可擠出合理解釋,若是對方有時間聽的話,唯獨對愛情,我真的非常矛盾,因為每件個案對我來說都很不同,無法將同一種理論用到底。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從高中到大學,甚至到出社會幾年間,我大多數時間是個極端的不婚主義者,也不理解為何有人想結婚,尤其是台灣的女人想結婚更是讓我匪夷所思。但這觀念絕對也跟我喜愛、憧憬「二見鍾情」與「傲慢與偏見」的情況互相矛盾。更奇怪的是,兩種理論聽起來都很合理。

對「二見鍾情」與「傲慢與偏見」的憧憬,代表著那千萬分之一的情形發生時,也就是竟然找得到完美伴侶的情形發生時,可能達到的幸福狀態。此時,結婚是幸福的。

但是機率只有千萬分之一的事情通常不會發生,於是剩下的千萬分之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總是會讓人忍不住把渾身所有憤世嫉俗的能力都發揮出來。

於是,大學以來我就跟我媽說,在千萬分之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機率下,女人結婚是很悲慘的事情。反正她也常跟爸吵架,所以她了解的啦,雖然不贊同我的理論,但她似乎不知該怎麼反對。本來我對自己的理論還半信半疑的,但她不知如何反對的情形倒是讓我嚇到了,或許我的理論是正確的?

首先是責任的問題,當兩人成為男女朋友、甚至同居,很多事情,不做是可以的。三節與過年可以不用跟男方的家人過,不需要想辦法扮演好媳婦,不用打掃做家事,不用做年夜飯,未來的婆婆對妳的冷嘲熱諷可以不理,也不需在意男方家人對妳的評價﹝大嫂比二嫂無能之類的﹞,自己的工作只有父母能挑剔,對方家人無法置喙…總之好處很多啦,簡直是自由自在。結婚就不一樣了,以往可以跟家人輕鬆相處的假日、節日,變成要跟一堆不熟的人應酬打交道,還要表現一副能幹賢慧樣。反正,一個媳婦如果飯做不好,兒子生不出來,說不出婆婆愛聽的話,就算她博覽群書、言之有物、能對國際政經侃侃而談那又怎樣?還不是沒用的廢物一個?

假設夫婦倆都上班,男人做家事,人家會稱讚說真了不起,新好男人;女人做家事,那是天經地義,沒人認為妳有多棒、多辛苦,也不用幻想有人會感謝妳,假若女人不做家事,很多難聽的話都要出現了。

那些還不打緊,「想離婚離不掉」才是更可怕的困境。我投資是很保守的,對於流動性不好的投資工具會感到恐慌,因為賠錢沒關係,只要能停損都好,最怕是連賣都賣不掉的,所有心血都收不回了。結婚顯然也是一種流動性極差的投資,因為離婚很難,我以前就跟媽說,除非我可以確定離婚很容易,否則不結婚。婚離不掉,如果只是感情不見了,也許還可以忍忍,但若是遇上行為糟糕、甚至會打老婆的男人,就悽慘了。咱家有個親戚,他老婆當初是迫於不想被視為「嫁不出去」的賠錢貨,因此急著跟他結婚,但婚後才知道他個人習慣超爛,愛應酬又愛嫖,也不好好負責家計,還會打老婆,因此女方想離婚,但男方不答應所以離不成,於是女方逃家,結果男方恐嚇若她不回來就要殺她家人,後來男方還鬧自殺,於是女方只好回來了,繼續被打,繼續讓老公嫖妓,而男方家人竟然還常常嘲笑她、數落她的不是。

我不確定法律改了沒,但以前單方要訴請離婚是很難的,即使遭家暴,也要累積三張驗傷單才行,所以如果被揍一次,妳得爬回去求老公再狠狠揍妳兩次,傷要夠重,但又不能重到妳昏迷無法離家驗傷。唉,反正很荒謬啦,我以前常說,結婚前女性第一要務,不是減肥拍婚紗,而是練跆拳道。很多案例都是婚前老公很溫和,婚後才開始打人的,防不勝防。

經濟也是離婚的一大問題,尤其若兩人生了小孩,問題更大。在美國,根據James D. Scurlock的書”Maxed Out”,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系教授Elizabeth Warren的研究發現,預告誰會破產的指標,不是擁有幾張信用卡或鞋櫃裡有幾雙鞋,而是是否為女性,接著是她是否有孩子。台灣大概沒有這類資料供研究,但直覺上,離婚女性若有小孩,要是沒有穩定的薪水,經濟的壓力非常恐怖。畢竟,離婚之後,老公以往賺的錢是他賺到口袋裡的,而老婆做的家事是沒有給付的,也許在婚姻中妳做了很多事情,煮菜洗碗洗衣打掃帶小孩,還要試著維持自己的身材外貌,希望老公永遠對妳有興趣,但這些付出的時間與精力並不會讓妳存錢,一旦離婚,所有努力煙消雲散。

婆媳問題也是一大可怕議題,而且很多男人面對這種情況絕不會幫妳。他媽媽把他生下來、養大成人耶,妳又做了什麼?妳不過跟他認識幾年,他更沒欠妳什麼,怎能期待他會為妳講話?但是,很少會有女婿與女方家人衝突嚴重的問題,因為傳統上女婿沒有義務對女方家人孝順,所以要是有個孝順女婿,是福氣,要是沒有,那也不能怎樣,更不會有人說話;但媳婦在傳統上有絕對的義務要孝順男方家人,否則就是惡媳。

所以,一個女人,從結婚那一天起必須背上那麼多壓力,感覺還蠻慘的耶,越想就越難想像,有女人真的想結婚。

為什麼Jane Austen的愛情小說都是喜劇?因為她從沒寫到結婚後的故事。

或者,根本不需要上述那麼多壓力,光是看到離婚率那麼高就可以嚇壞人了。

不過,我那些恐怖的看法,也不過是一種過程。當然,也許有一天我又會恢復那些想法,不過何時會轉換,根本是沒有邏輯可循的。這也是我說,我不太寫跟愛情有關的文章的主因。因為我可能昨天認為那千萬分之一永遠不會發生,但今天卻認為千萬分之一絕對會發生在我身上。

所以,對愛情的看法只是一種過程,所以大家聽聽就算了。我不保證明天不會改變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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