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很愛看書,自然會使用書籤,開始上學以後,有時會在下課後到文具店裡,購買一些為賦新辭強說愁的唯美書籤,上面寫著一些好像很有智慧的話語。

後來開始常逛誠品,看到一些質感一流的書籤,都會非常心動,然而價格也非常…一流,所以只能偶爾買一張。

大學以後,有時候會訂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書,寄來的包裹裡會附送書籤兼廣告,材質是表面處理過的厚紙,顏色大致都是淺藍、淺綠,看起來雖不高級,但也算賞心悅目,於是我也會拿來用。

後來我對書籤就越來越實際、也越來越隨便了,有時隨手抓到哪張餐廳名片就拿來作書籤,反正只是為了提醒自己讀到哪兒罷了,拿甚麼東西夾在書裡有差別嗎?倒是這樣臨時要找餐廳就比較難,因為我不確定名片被夾在哪本書。

最後我找到了最好用的書籤──便利貼。真的很好用!我現在都用它當書籤!尤其看英文書時最好用,因為不一定每次都能讀到一個章節,而下次重拾書本再讀起時,如果只是用一般書籤夾住那頁,我還是要花一段時間才搞得清楚上回讀到哪,畢竟我的母語是中文,掃過中文文章可以很快,但無法用「掃過」的方式看英文,但若使用便利貼,它可以精準地告訴我上回讀到哪,一點都不浪費時間!

小時候覺得書籤可以表現自我,就像「鬥陣俱樂部」的男主角靠IKEA型錄般的家表現自己一樣,現在的我沒有這種迷思了,便利貼就可以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zz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