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跟心愛的人手牽手買早餐」這種意象很著迷。

別小看「手牽手買早餐」這樣的瑣碎事情,它代表了許多種幸福。其一,它代表你們那天不需要上班,時間很多,可以悠閒地跟情人走去買早餐;其二,要能一起去買早餐,應該是前夜住在一起,否則不會約著吃早餐,就算真的約吃早餐,也應該是分頭各自去餐廳,而非手牽手一起去;其三,這表示兩人已經有「一起生活」的感覺,這是一起在外吃午餐或晚餐都沒辦法感受到的,除非是兩人在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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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McClane又回來了,與前三集最明顯的不同是,這回他已經沒頭髮了。好啦開玩笑的,除了頭髮,第四集電影還有更多異於其他三集之處。

這回的反派蠻普通的,好像不很難解決;另外,大概因為主角Bruce Willis老了,片中常常藉由「代溝」點出一些笑點,例如John McClane救了小毛頭駭客後,在車上放了他所謂的「Classic rock」,也就是Cr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的作品,但小毛頭覺得很難聽,露出很痛苦的表情, McClane伯伯就說,這可是經典搖滾哪!難道你這小子沒聽過嗎?小毛頭說,「I know who it is. It’s old rock. Doesn’t make it classic. It sucked back then and still sucks now.」不只是這些小橋段顯現出代溝,其實本片的主題,就已經與McClane有代溝了,畢竟講的是關於駭客的陰謀,咱McClane根本就搞不懂,他還是只能負責掏槍救人與打打殺殺,讓年輕人去搞定電腦方面的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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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的結論:本片蠻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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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歡感慨「世界真是小」,因為他們在世界上很多角落,都遇過以前認識的朋友。我現在的同學朋友們也散佈世界各地,各大洲裡只差非洲與南極洲,所以要是我一天到晚有錢跑出去玩、或是到處出差,我大概也可以遇到認識的人。

然而在我心中,即使也曾有幾次,在偏遠難以想像的地方,碰巧遇上認識的人,我還是不認為世界小。反過來想想,應該說我的世界太小,到別人的國度裡作客,明明人家國境無邊,我卻只認識自己原本就認識的那一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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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La Cité這個法國名詞,我是看了cc.chiou的網誌才知道的:「先以建築的眼光來解釋"邊城",就是當城市達到他使用的一定飽和點,開始建造一些所謂的衛星城市,用以緩和城市的擁塞,但不幸的是會有兩極端化的聚集,最有錢的和最窮的兩種城市,有錢人是因為要更好的生活品質而移居郊外,窮人是因為市中心房產過於昂貴,(像陽明山、天母和板橋、中、永和),當然時間的經過,各自會發展出自己特殊的生活文化,而漸漸也聚集同樣條件的人來到此地,這是前言,只是介紹城市的形成。」

看到「窮人是因為市中心房產過於昂貴」與「板橋」連結在一起,心裡又微微地激動一下。嚴格說來,我對自己住的板橋,只熟悉住家附近這一塊,也就是接近台北市的區域,而且我的活動區域,小時候通常在萬華、西門町等等,長大後慢慢移往東區。但每當別人提起板橋,我還是會豎耳傾聽,想知道別人怎麼看這個地方,當別人說板橋落後的時候,心裡還是有想反駁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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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哈利波特5:鳳凰會的密令﹞,整體來說特效與美感非常出色,攝影也很優,小演員們也越演越好,尤其Hermione不會像第四集那樣演得過頭,主角Harry更是演出了青少年開始發現外界與內在的黑暗時,產生的各種迷惘與憤怒。但是,本集的故事敘述問題很大,跟以往不太一樣,非常詭異,於是剛上了IMDB查了一下,才知道這回編劇換了人,以往四集都是Steve Kloves﹝就是寫過「一曲相思情未了」(The Fabulous Baker Boys)的那位,那部片最有名的畫面就是蜜雪兒菲佛穿紅色晚禮服躺在鋼琴上唱歌的那幕﹞,而本集換成了Michael Goldenberg,我比較孤陋寡聞,之前沒聽過他,但我必須說他有點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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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會放很多Tori Amos現場演唱時的照片。她讓我著迷的地方很多,其中一項,就是她現場演唱時那種瘋狂與投入,甚至,許多人都說,"it seems that she's making love to the pi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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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自己以前寫關於「一一」的文章,覺得很遜,所以加了很多新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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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第一時間在新聞裡面提到的是:他的死因﹝大腸癌﹞與年歲﹝59或60﹞,他的八卦﹝蔡琴與彭鎧立﹞,提到「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恐怖份子」,提到他捧紅張震...等等。

目前電視新聞沒怎麼提到,不過我希望大家都去看他的「一一」,我看過的國片不多,但它真的是最好看的國片之一,雖然從沒上過台灣院線。吳念真也演得超級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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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篇文章寫於2002年三月,不過前陣子電視台重播「艾蜜莉的異想世界」,讓我想起自己以前寫的這篇,就放在部落格上一起收集吧。

黑店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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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部的中文片名分別是「荒野大飆客」與「驚奇四超人2: 銀色衝浪手現身」。

以下有雷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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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繼上回對「火線交錯」的惡評之後,這回又要冒著被罵的風險,來寫寫我對「300壯士:斯巴達的逆襲」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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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自由時報上,有篇文章提到美國體育記者Peter Abraham的一篇部落格文字,我才看到那個畫面就飆淚了...


明明只是在某個老美的部落格看到一面旗子啊...也許我也有深刻的國仇家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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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蘋果很難吃,讓我想吐。吃兩三口還好,忍耐著咀嚼一下,趕快接著吃美味點的東西,就不會那麼噁心。但若要完整吃掉一個,又沒有其他美味食物在後面接著,我就會想嘔吐。有一回勉強吃完整顆蘋果,結果我一整天無法進食,看到食物就反胃,去廁所吐又吐不出來,但胃酸不斷往上冒,真有接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受。要是我想暴力減肥,一周吃一顆蘋果就夠了。

曾把這種討厭蘋果的感覺跟極少數幾個人說過,雖然樣本很少,但這些人都覺得我瘋了。「蘋果很好吃啊!怎麼會難吃呢?」、「哪有人覺得蘋果難吃的?大家都很喜歡吃啊!」諸如此類。多數暴力之極致,莫過於此。這些句子堆在一起,幾乎給我一種訊號──人人都愛吃蘋果,如果你不喜歡吃蘋果,就是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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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到我的英文名字,是有段坎坷歷史的。

本人在國中以前,一個英文字都不認得,所以開始取英文名字,是在國一的時候。起先取的是Angela,沒有什麼特殊原因,只因為這個名字是A開頭的,我喜歡可以排在前面的各種東西﹝對不起,我小時候是個好勝愛第一的討厭鬼﹞。不過,這名字跟我沒多少緣分,只是純粹為了英文課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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