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多年前的《非關男孩》裡,東妮克莉蒂與尼可拉斯霍特飾演母子,現在兩人終於再度合作,這回分別成為檢察官及陪審員,演出由高齡94歲的克林伊斯威特執導的《二號陪審員》。
在喬治亞州的薩凡納,Justin(尼可拉斯霍特)履行公民義務,擔任陪審員,但他妻子Allison(柔伊德區)正處於高風險懷孕、即將臨盆,考量到Allison去年曾不幸流產,兩人都相當不安。更糟糕的是,Justin在逐漸了解審判內容之後,驚覺自己可能與這樁案件有關......
講到這兒,如果你已經打定主意要觀賞《二號陪審員》,我建議先去看電影再回來讀文章,畢竟在一無所知的狀況下看這部電影別有樂趣;但若你還在考慮中,那就繼續讀吧,以下會談到更多劇情,但都是在電影前段就讓觀眾知道的事情,甚至在電影相關網站的劇情簡介就已經提到了。
總之,該案的被告是James,他被控在去年某個大雨的夜裡殺害女友Kendall,因為兩人在酒吧爭執後的第二天,Kendall就被人發現墜落橋下死亡,然而James的公設辯護人Eric(Chris Messina飾演)真心相信James是無辜的。
作為片名那位二號陪審員的Justin,在審判期間,驚恐地回想起一年前,在Kendall死亡的那晚,自己竟是跟James與Kendall有交集的。當日晚上Justin為了妻子流產的事情感到痛苦不堪,獨自去了酒吧,在那兒,James與Kendall發生爭執,Kendall負氣獨自步行離開。過一陣子,Justin開車回家,天色已黑又下著大雨,他撞到東西,下車察看卻沒見著撞到什麼,由於該路段常有鹿出沒,他猜自己是撞到一頭鹿,就回家了,直到今年擔任陪審員獲知案件細節,才發現當時他撞到不明物的地點,正是Kendall墜落之處......
Justin大受衝擊,眼看十二位陪審員有十一位認為James有罪,良心不安的Justin想替James申冤,但又不能讓自己被揪出,每一刻都膽戰心驚。
《二號陪審員》與薛尼盧梅在1957年執導的經典《十二怒漢》有許多相似之處——十二位陪審團成員,幾乎都在討論的一開始,就已確定某樁殺人案的被告有罪。兩部同樣都有一位由於個人經驗而特別熱切激動地要將被告定罪的陪審員,也同樣只有一位陪審員對案件提出質疑,希望大家多花點時間討論、釐清案情。
但最大的不同,是觀眾這回在電影前段就比陪審團獲得更多資訊——其中一位陪審員不僅知道案情真相、甚至還有利益衝突,也因此在進入陪審團討論的時刻,觀眾很快地就知道要用更多「合理的懷疑」來觀看事情,不需要任何陪審員說服。
所以,《十二怒漢》是試著呈現司法體系的最理想狀態應該是如何,最理智的陪審員應該如何確定再三,務必盡最大努力避免將無辜的人送進牢裡或送上電椅;而《二號陪審員》則更像是對現行制度的指控,它強調這種制度的可信度堪憂,陪審員確實是可以受到操弄的、也常常是充滿情緒的,讓無辜者被打進大牢的機率並不低。
觀眾用《二號陪審員》這種近乎全知的觀點看案件時,對於各陪審員的輕率匆忙,會更感到痛苦難受。一個被告的生死完全被掌握在其他十二個陌生人手裡,但這十二個人裡面,有人急著回家帶小孩、有人要趕快陪老婆、有人不耐煩、有人認為自己聰明絕頂早已明瞭一切答案不用花任何時間討論案件。
片中另一個支線插曲,也再度強調陪審員很可能「用感覺判案」的無奈現實。當Justin驚覺自己恐怕是真正的加害人後,趕快找律師(也是他的匿名戒酒會互助對象)詢問能否自首,但律師(基佛蘇德蘭飾演)坦率地說,以Justin過去的酒駕紀錄,沒有陪審員或法官會相信Justin當時在酒吧點了酒卻沒喝酒、後來開車撞到人純屬意外,因此刑罰會很重,會毀了人生的那種重。究竟Justin在酒吧有沒有喝酒,只有他自己知道,但若這案件帶到法院,由陪審團決定,想必陪審員們不論是基於正義或基於想回家,都會直接認定他有喝,是酒駕肇事。
但《二號陪審員》並非將一切問題推給陪審員,畢竟在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前,就已經有很多部分可以出錯了,例如片裡這樁案件,有疲累的驗屍官、懶惰的調查過程、將不確定當作確定的證人等等,陪審員沒有調查權,只能按照眼前所見來給答案,在有限資源下,判定有罪怕冤枉人,判定無罪又怕縱放,陪審員真的難為。
旁觀者難為,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更難為。驅動人的誘因,是很現實的。一個不願看到無辜者入獄所以考慮自首的人,在聽到自首之後的刑罰極重的話也會退縮,萬一真的只能二選一,人會堅持善良,還是選擇自利?所謂的善良,能夠撐到哪種極限呢?在自己的恐懼下、在待產老婆的哀求眼神下,Justin甘願為了做正確的事而毀掉自己的人生與家庭嗎?
檢察官Faith(東妮克莉蒂飾演)也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對她最有利的結果,是James速速被判有罪,畢竟她確實相信人是James殺的,而且這樁定罪還能讓她提昇聲望、仕途順遂,但原先對案情真相毫無懷疑的她,在多做些許調查之後也漸漸開始動搖。跟Justin一樣,Faith也得面對道德的兩難考驗。
《二號陪審員》在很多細節安排上,呼應著它的主題。例如本片的主角分別是一位記者(Justin是生活雜誌記者)與一名政客(檢察官Faith正在競選地方檢察官),堪稱對現代司法影響力最大的兩個職業;而兩位主角名字分別是Justin(源自拉丁文Justinus,有正義、正直之意)與Faith(信念),且電影開頭沒多久鏡頭就帶到手上拿著天秤的正義女神像、以及法院裡頭的"In God We Trust"字樣,說明本片最關切的兩項命題。
導演克林伊斯威特的政治立場雖屬保守派,但他並非那種只想吹噓大美國的人,從他的作品常常可以看見他對美國的挖掘、檢討與內省。導演在不少地方都保持些許模糊性,包括那晚的Justin究竟撞到什麼,以及電影結尾之後會發生何事,這模糊性強調了每個人認定的真相往往有盲點,也叩問真相與正義究竟是何種關係。
克林伊斯威特作為導演的全盛時期已經過去,但很可能是他最後一部導演作品的《二號陪審員》,是屬於他近年作品裡面比較精彩有看點的,尤其若你跟我一樣,經歷過《黑色豪門企業》、《絕對機密》或《殺戮時刻》這類電影的時代,那麼應該會更珍惜《二號陪審員》......現在沒多少人拍這種電影了。
補充:飾演Kendall的是伊斯威特的女兒Francesca Eastwood。JK西蒙斯飾演身分為退休警察的陪審員Har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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