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前我寫「為愛朗讀」(The Reader) 的評論時,有聊到集體罪惡的背負。我覺得這是很難有單一答案的法律與道德問題。拿過去幾樁金融犯罪為例子好了。
對於金融犯罪,我總是極為同情決定者之下的高階主管或部分親人。例如最近元X的案子,我對馬家主事者的小孩,以及他公司的高階主管感到有些同情;還有做假帳公司的財務長或其他高階主管;連對王X曾的案子,我都頗為同情他的孩子們。原因是,雖然依法律的角度來看,他們通通都有罪──可能蓋了章,可能行使了同意權,可能對於明顯的罪行並未第一時間檢舉。但人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生存,清高不能拿來養家活口,對於那些高階主管而言,要如何能對最高位的主導者說不?甚至有些人的問題是如何對養了自己一輩子的父母說不?如果他不願同意、不願蓋章,幾乎就等於馬上辭職了,我想對於有家室、有責任的人而言,非常難以做到。何況辭職了又如何?難道換了工作就不會遇到同樣情形嗎?更難做判斷的是,以如今的金融問題來看,許多國際金融機構輕忽風險控管,造成全球經濟風暴,是不是一種金融犯罪?最上層的人當然罪有應得,然而其他中高階主管與基層人員,如果並不完全同意高層作法,但為了生活與生存勉強接受,他們也該算是有罪嗎?
對於金融犯罪,我總是極為同情決定者之下的高階主管或部分親人。例如最近元X的案子,我對馬家主事者的小孩,以及他公司的高階主管感到有些同情;還有做假帳公司的財務長或其他高階主管;連對王X曾的案子,我都頗為同情他的孩子們。原因是,雖然依法律的角度來看,他們通通都有罪──可能蓋了章,可能行使了同意權,可能對於明顯的罪行並未第一時間檢舉。但人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生存,清高不能拿來養家活口,對於那些高階主管而言,要如何能對最高位的主導者說不?甚至有些人的問題是如何對養了自己一輩子的父母說不?如果他不願同意、不願蓋章,幾乎就等於馬上辭職了,我想對於有家室、有責任的人而言,非常難以做到。何況辭職了又如何?難道換了工作就不會遇到同樣情形嗎?更難做判斷的是,以如今的金融問題來看,許多國際金融機構輕忽風險控管,造成全球經濟風暴,是不是一種金融犯罪?最上層的人當然罪有應得,然而其他中高階主管與基層人員,如果並不完全同意高層作法,但為了生活與生存勉強接受,他們也該算是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