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我嘴賤摯友的大作之後,我也深感無奈。我有什麼特別的?

每個人都說他無法被分類、不能被定義,你也是、我也是、他也是。有誰會說「啊,我跟那些穿著入時、髮型新穎、喜歡去夜店喝酒跳舞的東區辣妹沒什麼兩樣」?我保守估計有四成的東區辣妹,會強調她是村上春樹的書迷,迷失於挪威的森林,沉溺於冷酷異境,期待在國境之南、太陽之西找到值得珍惜的事物來終結她的孤寂。有三成會說她熱愛旅行,喜歡異國風情,想要逃避被束縛的宿命。再有六成的辣妹,會說她手機通訊錄好友幾百名,語音信箱塞滿訊息,但是找不到一個懂她的人與她分享心情。我不能再押韻了,最近已經被嘴賤摯友嘲笑說,越來越像王X華了。噢!我不能被分類,尤其不能被分到王X華那一類。離題了。

唉,就是這樣。世界人口太多、資訊也太流通了。我說我喜歡吵死人的搖滾音樂劇RENT。那又怎樣?也許當年在高中時代,我可以很神氣地說喜歡RENT,在跟人解釋「RENT是什麼」的時候可以享受一絲「啊,我好特別」的「自我感覺良好」情境。但是現在呢?哈,拜託。RENT已經不是當年在外百老匯(off-broadway)掙扎的小眾音樂劇了。搞不好華爾街上幾個剛坑殺完客戶的金融大老,昨晚才花75元美金欣賞RENT,還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呼喊「No day but today!」我心裡想,他感受到的跟我一定不同,一定不同!我想的是人生苦短,要忠於自己想做的事情;他想的是人生苦短,要把握時間坑殺今天就可以坑的客戶。不過那又怎樣,我還是證明不了自己有什麼特別的。說不出有哪點可以證明我跟那些囂張嘴臉的金融大老有啥不同之處,除了我薪水連他零頭都不到、還有積的陰德比較多以外。

不過,也沒那麼嚴重啦,我相信跟我很熟、很親的人,我對他們還是獨一無二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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